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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报销办理流程
一、工伤事故备案
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若情况紧急可就近就医,3日内必须转入定点医院治疗,定点医院明细附后),12小时内写好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我公司。书面材料上应注明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详细经过;②就医方式比如同事送诊、120接诊等;③就诊医院及科室,是否住院,住院需说明住院科室及床号;④医院诊断证明书。
我公司上报社保局、人社局进行工伤事故备案。
二、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事故的20天内上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1、 受伤职工首诊医疗机构治疗的诊断证明书及病例资料;
2、知情人证人证言(证人名字按手印),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三份证人证言,其中一人为直属领导),需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与受伤职工关系以及单位名称、职务;
1、用工单位对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的规定(用工单位加盖公章);
2、考勤记录、上下班打卡记录(用工单位加盖公章);
3、事故现场的监控资料(视频资料须刻盘)、重要画面截图、事故现场照片;
6、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需画路线图:家—出事地点—工作单位,并提供居住地证明或房产证,上下班视频)、报120的需提供120出诊记录单。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人社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一个月内,进行工伤费用报销,提供以下资料:
1、门诊票据(附门诊病历复印件) 原件
2、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全套病历) 原件
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原件
5、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欢迎致电详询:0311-8511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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