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医保字【2020】36号)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知要求。现将石家庄市参保人员工申请慢特病表更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原来申请慢特病填写的《石家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认定表》、《石家庄市城镇职工慢性病病种认定表》、《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认定表》、《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认定表》以上四种表格更换为《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二、关于《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现已发布到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石家庄市医保管理中心与协议定点综合业务交互平台栏目发布、石家庄市医疗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栏目发布。
三、关于《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慢病特病管理科
2020年9月7日
来源:石家庄医疗保障局